公示公告|关于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情况的公示

2024-12-24 09:20:16 于海娇 15

根据《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经有关市政府提出申请、省科技厅党组会审议、编制实施方案、专家论证等程序,现将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。

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
联系方式: 

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 联系人:李  昊

监督电话:024-23983439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联系人:王一菲

监督电话:024-23983408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2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:范  苑

监督电话:024-23983733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:刘  帅

监督电话:024-23983013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5室

邮政编码:110004


附件:

2024年辽宁省引导支持地市科技发展专项拟支持项目清单.pdf


辽宁省科学技术厅
2024年1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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